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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内容

2025-11-03 23: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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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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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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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有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特殊要件则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某些合同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才能成立。

首先来看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其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是无法订立合同的。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必然存在买方和卖方两个主体,他们相互之间进行交易行为,才有可能形成合同关系。其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键内容。不同类型的合同,主要条款也有所不同。例如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等通常是主要条款。只有双方当事人就这些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有可能成立。如果双方对主要条款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不能成立。其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基本步骤,只有经过这两个阶段,双方的意思表示才能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乙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此时双方就该货物买卖达成了一致,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特殊要件。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某些合同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才能成立。比如,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可能不成立。再如,当事人约定合同需要经过公证才成立,那么在未进行公证之前,合同就不成立。这些特殊要件是对合同成立的额外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合同才能正式成立。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内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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