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赔不起钱,受害人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犯罪人有财产,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还可考虑申请司法救助。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犯罪人赔不起钱时,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犯罪人有个人财产,受害人可以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犯罪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对于这些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依法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赔偿受害人。
如果经过法院调查,犯罪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意味着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但并不意味着受害人的权利消失。一旦发现犯罪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一些情况下,受害人还可以考虑申请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是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的一种救助措施。如果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重大损失,生活陷入困境,且无法从犯罪人处获得赔偿,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以缓解经济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受害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同时,司法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犯罪人的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