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仍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便服刑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若不符合条件,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在服刑而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起诉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一般情况下,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由于服刑方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通常会在服刑场所进行开庭。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例如,一方因犯罪被判处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有期徒刑,这种长期的分离和犯罪行为对家庭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服刑方不同意离婚,也会判决准予离婚。相反,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且,整个诉讼过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