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入户盗窃”,即通常所说的“入室盗窃”。“户”指的是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对于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与普通盗窃不同,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就构成盗窃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公民住宅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点保护。因为“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还对公民的居住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入户盗窃”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进入的场所是否符合“户”的特征、进入的方式是否非法等因素。并且,在量刑时,除了考虑是否入户盗窃这一情节外,还会结合盗窃的数额、有无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