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工作需要,在不改变人员人事隶属关系的情况下,从其他单位暂时调用相关人员到本单位工作的一种人力资源使用方式。
在实际的工作场景中,借用人员的情况较为常见。从人员隶属关系角度来看,借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依然保留在原单位。这意味着他们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与人事相关的事务,仍然按照原单位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例如,某政府部门A因某项紧急任务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但本部门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于是从下属单位B借用了一名财务人员C。在借用期间,C的工资依然由B单位发放,其在B单位的职称晋升等不受此次借用影响。
从借用原因方面分析,借用单位通常是由于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任务,自身人员力量不足或缺乏相关专业技能人员,才会选择从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像上述例子中,政府部门A之所以借用财务人员C,就是因为自身缺乏能够处理紧急任务的专业财务人员,而通过借用可以快速获取所需的专业能力,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对于借用的期限,一般是有明确规定的。借用期限可以是短期的,如几个月,也可以是相对较长的,如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但通常不会是无期限的。借用到期后,借用人员一般会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在借用期间,借用人员需要遵守借用单位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为借用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服务。同时,原单位也会与借用单位就借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借用人员能够在借用期间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