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钱人不还钱且没有财产时,出借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先起诉获得胜诉判决,之后申请强制执行,若发现对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即便借钱人没有财产偿还债务,出借人也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出借人提供的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作出有利于出借人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意味着出借人的债权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在取得胜诉判决后,若借钱人依然不还钱,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借钱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查询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借钱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意味着出借人的债权就无法实现了。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出借人需要密切关注借钱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借钱人有了新的财产线索,例如其获得了新的收入、继承了财产等,出借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债务持续期间,借钱人也有义务向出借人报告自己的财产变动情况。如果借钱人故意隐瞒财产或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以,即使借钱人暂时没有财产,出借人也不应轻易放弃追讨债务,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