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可抵押的物品主要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动产如车辆、机器设备等,以及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等。
在抵押贷款业务中,可用于抵押的物品丰富多样。不动产,这是常见的抵押物类型。房屋是最为普遍的抵押不动产,无论是个人的住宅,还是商业用途的写字楼、商铺等,都可以作为抵押物。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位置、房龄等因素来评估其可抵押的额度。土地也是重要的抵押物,包括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土地的价值受其地理位置、用途、规划等因素影响。
动产。车辆是常见的动产抵押物,包括汽车、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都会影响其抵押价值。机器设备对于企业来说是重要的资产,也可以用于抵押。比如工厂的生产设备、矿山的开采设备等,金融机构会综合考虑设备的新旧程度、市场价值、通用性等因素来确定抵押额度。
无形资产。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也能作为抵押物。拥有知名商标或有价值专利的企业,可以通过抵押这些无形资产获得资金支持。不过,对这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对复杂,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确定其价值。一些有价证券如债券、存单等也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存单的抵押价值通常比较容易确定,一般按照存单的面额和剩余期限等因素来计算。债券的价值则会受到市场行情等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