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成功后,一般当天就能拿到调解书,若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需要进一步完善文书内容等,可能在调解后的几天内拿到,但通常不会超过法定的审限。
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重要的程序。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意味着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此时,法院会依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从实际操作来看,很多时候,如果调解成功的时间较早,且调解协议内容清晰、明确,法院可以在当天就完成调解书的制作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这是因为现在法院的信息化办公程度较高,有相对成熟的文书模板,只要将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填充进去,经过必要的审核流程,就能够快速完成调解书的制作。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拿到调解书的时间延迟。例如,调解协议的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大量的财产分割明细、复杂的子女抚养安排等,法院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保调解书的内容准确无误,这就可能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来完善文书。如果调解的时间接近下班时间或者法院工作繁忙,当天来不及制作完成调解书,那么可能需要在后续的工作日完成制作并送达。
不过,法院制作调解书也受到审限的约束。根据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一般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般为六个月。所以,即使遇到特殊情况,拿到调解书的时间也不会超过法定的审限,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