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若存在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若不存在且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核心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强调的是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情况。(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而非工作等其他原因。(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在第一次起诉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