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杀害成年人一般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量刑时,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及具体案情等因素作出不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有着明确的划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在量刑上,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通常小于成年人。同时,我国法律坚持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的处理,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杀人的动机,是出于报复、嫉妒,还是其他原因;杀人的手段是否残忍,是使用了暴力工具,还是采用了特别恶劣的方式;以及犯罪后的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情节。
对于因未成年人犯罪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物质损失,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是为了弥补被害人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抚慰其精神创伤。未成年人杀害成年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具体处理时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和法律的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