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分居或其他特定情形下,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确定各自财产份额的行为。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通常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财产分割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通常不在分割范围内。
夫妻财产分割一般发生在离婚过程中。当夫妻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分割的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商方式具有灵活性,能够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除了离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夫妻财产分割。例如,夫妻双方分居期间,对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可能会产生分歧,此时也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是一个涉及法律和实际利益的重要问题,无论是协商分割还是通过法院判决分割,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