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被起诉时,需先明确起诉的具体事由和性质,然后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若涉及债务纠纷,要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涉及财产分割等其他纠纷,也需根据具体诉求进行应对,同时要保障未被起诉方的合法权益。
当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被起诉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要点。
确定起诉事由:首先要弄清楚起诉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因为债务纠纷被起诉,这就需要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共有房产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夫妻一方为家庭购买生活用品而产生的债务,就属于此类。
区分债务性质: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等非法活动所欠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到房产的共有性质,在保障未被起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共有房产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可能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然后将属于被起诉方的份额用于偿还债务。
保障未被起诉方权益:未被起诉的一方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自己对该房产享有合法的权益。同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配合法院工作:无论是被起诉方还是未被起诉方,都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如果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被起诉时,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