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受让人是指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接受原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一方当事人。
在经济活动中,债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这里的第三人就是债权受让人。
债权受让人的出现基于债权转让的需求。原债权人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如资金周转、规避风险等,将自己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当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债权受让人就取得了相应的债权地位。
债权受让人在取得债权后,享有一系列的权利。例如,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受让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债权受让人还享有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不过,债权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要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即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债权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才能知晓债权已经转让的事实,从而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受让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债务人可能对原债权人存在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在债权转让后同样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如果债务人提出合理的抗辩,债权受让人可能无法实现全部的债权。
债权受让人在债权转让法律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在参与债权转让活动时,债权受让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行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