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以及逾期交房违约金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一旦逾期交房就可索要违约金赔偿;若合同未作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购房者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索要违约金赔偿。
在房地产交易中,交房延迟是常见的问题,关于何时可以索要违约金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合同有约定的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通常会对交房时间和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这是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开发商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若逾期一日,需按照购房者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那么,只要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哪怕只延迟了一天,购房者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赔偿。
合同无约定的情况: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购房者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就包括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延迟交房后,应及时以书面等有效方式进行催告,给开发商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如果开发商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违约金赔偿。
无论是合同有约定还是无约定,购房者在遇到交房延迟的情况时,都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