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有的财产。当一方在离婚期间试图转移共同财产时,这无疑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发现对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迹象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证据。例如,如果怀疑对方转移银行存款,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流水,查看是否有异常的大额转出情况;若涉及房产转移,可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的过户登记信息等。证据的收集对于后续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在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若还未起诉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通过财产保全,可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确保财产处于可控状态。
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转移了共同财产,也不必惊慌。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转移财产的一方,通常会依法作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判决,以维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