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不退押金可以找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局、住建局等部门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解决。
在遇到中介不退押金的情况时,可根据不同情形向相应部门寻求帮助。
房地产管理部门:中介公司通常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管。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对中介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若中介存在违规不退押金的行为,向其投诉,工作人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中介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比如,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室就可以承担这类职责。
消费者协会:当与中介发生押金退还纠纷时,从消费的角度来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协会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帮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当事人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者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投诉。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联系中介公司了解情况,促成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工商局:工商局负责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管。中介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若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导致押金不退,工商局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当事人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工商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对中介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罚。
住建局:住建局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房地产中介行业,住建局有规范其经营行为的职责。如果中介公司违反了相关的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而拒绝退还押金,住建局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要求中介公司整改并退还押金。
若通过上述部门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押金收据、沟通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