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返还可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若双方能友好沟通,可尝试自行协商或请第三方调解;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彩礼不返还的问题时,首先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双方可以就彩礼返还的具体事宜进行沟通,明确各自的诉求和立场。例如,男方可以说明自己要求返还彩礼的原因,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等符合法律规定应返还彩礼的情形。女方也可以表达自己对于彩礼的看法和实际情况。通过友好的协商,有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请双方都信任的长辈、朋友或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调解人员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进行调解。他们会倾听双方的意见,分析问题的关键所在,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这种方式相较于自行协商,可能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助于解决矛盾。
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彩礼给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彩礼的金额和给付的事实。同时,还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应返还彩礼情形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等待法院的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