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移孩子户口申请书需包含标题、称谓、正文、结尾、申请人及日期等部分,要清晰说明迁移原因、孩子信息、迁入迁出地址等内容。
标题:一般直接写“户口迁移申请书”,置于页面首行居中位置,让接收方清晰知晓文件性质。
称谓:顶格写受理申请的派出所名称,如“[具体派出所名称]”,以明确申请对象。
正文: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首先说明自身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住址等,接着表明与孩子的关系,如“本人是[孩子姓名]的父亲/母亲”。然后阐述离婚情况,如“本人与[对方姓名]已于[离婚日期]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本人所有”。详细说明迁移孩子户口的原因,比如为了孩子上学方便、跟随抚养方生活便利等。再介绍孩子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明确迁入和迁出地址,“现申请将孩子[孩子姓名]的户口从[孩子原户口地址]迁移至[拟迁入地址]”。
结尾:通常使用“恳请批准”“望予以办理”等礼貌性用语表达期望。
申请人:在申请书右下角写上申请人姓名。
日期:在申请人姓名下方注明申请日期。
以下是一份示例:
户口迁移申请书
[具体派出所名称]:
本人[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现居住于[现住址]。本人是[孩子姓名]的父亲/母亲。本人与[对方姓名]已于[离婚日期]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本人所有。为了孩子能够更好地接受教育以及方便本人对孩子的日常生活照顾,现申请将孩子[孩子姓名](性别[X],出生日期[具体日期],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的户口从[孩子原户口地址]迁移至[拟迁入地址]。
恳请批准。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需注意,不同地区派出所对申请书格式和内容要求可能有差异,在撰写前可咨询当地派出所,确保申请书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