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包括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进行税务注销、办理工商注销、注销银行账户和印章等步骤。
成立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劳务公司一般多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
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之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内容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完成清算后,进行税务注销。需要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国税、地税注销手续,确保公司税务无遗留问题。
税务注销完成后,办理工商注销。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银行账户和印章。到公司开户银行注销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等所有账户,同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注销公司印章。至此,劳务公司注销流程全部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