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隐藏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藏财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财产,这无疑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发现对方可能隐藏财产时,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例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登记情况、车辆购置凭证等。可以通过查询银行流水,查看是否有异常的大额资金转移;到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财产登记情况等。如果自己无法获取某些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要及时向法院提出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况,并提交收集到的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对方确实存在隐藏财产的行为,会按照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对隐藏财产的一方作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判决。
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藏财产,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况,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的途径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