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拿到判决书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适用的程序来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拿到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拿到,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案件一般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不同的审理程序对应着不同的时间规定。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就可以拿到离婚判决书。
而对于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实践中,离婚案件若涉及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权争议大、证据收集困难等情况,往往会适用普通程序。这类案件由于情况较为复杂,审理时间相对较长,通常要在六个月内拿到判决书,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还可以进一步延长。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上诉后拿到二审判决书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长。起诉离婚判决书的拿到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审理程序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