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从犯不起诉需符合特定情形。法定不起诉包括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抢夺罪从犯不起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抢夺罪从犯存在上述情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从犯参与抢夺的财物价值极低,且情节显著轻微,就可能符合这一条件。
2、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抢夺罪中,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如只是望风等辅助行为,且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从而适用酌定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针对抢夺罪从犯的证据存在瑕疵,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其构成犯罪,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抢夺罪从犯法定不起诉有其明确的具体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从犯参与抢夺的行为只是偶尔为之,且抢夺的财物价值远远低于当地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同时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从犯只是在朋友抢夺时帮忙递了一下工具,但抢夺的财物价值仅几十元,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不认为是犯罪,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对于抢夺罪,不同的量刑幅度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如果从犯实施抢夺行为后,经过了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就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3、其他法定情形
像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如果从犯的抢夺行为在特赦范围内,就不再追究。还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若抢夺行为属于此类情况(虽然抢夺罪一般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也会作出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自然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抢夺罪从犯酌定不起诉有相应的判断标准。
1、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判断从犯犯罪情节是否轻微,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从行为方式上看,如果从犯只是在抢夺过程中起到了很次要的辅助作用,如在远处观望,没有直接实施抢夺财物的行为。从抢夺财物的数额来看,如果数额相对较小,且与主犯相比,从犯分得的财物很少。从犯罪后果上,没有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等严重后果。例如,从犯参与的抢夺案中,抢夺财物价值仅几百元,且被害人没有受到任何身体损伤,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2、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考量
如果从犯在案发后有积极的悔罪表现,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这种情况下,从犯有可能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3、综合全案的权衡
检察院在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包括案件的社会影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一贯表现等。如果从犯平时表现良好,此次参与抢夺是因受他人胁迫等特殊原因,且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也会增加适用酌定不起诉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抢夺罪从犯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情形,每种情形都有其具体的判断标准和适用条件。在实际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遇到抢夺罪从犯是否能不起诉、如何争取不起诉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你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你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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