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提起诉讼后,对方一般会在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接到通知书。
在离婚诉讼中,当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也就是说,从法院正式立案开始计算,通常在五天之内,法院会把包含原告起诉内容等信息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给被告,被告由此会知晓自己被起诉离婚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情况。
不过,实际送达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送达方式的不同,常见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如果是直接送达,若被告地址明确且能顺利找到被告,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送达。但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拒绝接收送达文书,送达就会面临困难。例如被告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未留下新的有效联系方式,法院可能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需要经过六十日,才视为送达。这就会导致被告接到通知书的时间远远超过正常的五日。
法院的工作安排和案件数量也会对送达时间产生影响。在一些案件量较大的法院,由于工作人员有限,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延迟。但总体而言,在正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立案后被告一般会在五日内接到相关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