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次性判离的几率大小取决于具体情况。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判离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一次性判离几率较大;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且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次性判离几率较小。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存在上述明确的法定判离情形,并且原告能够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时,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高。例如,有清晰的视频、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证人证言等。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离婚案件可能并不存在这些典型的法定情形。
如果只是因为一些日常的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起诉离婚,而又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一般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因为法院会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家庭的完整性,希望夫妻双方能够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次性判离的几率就比较小。
起诉离婚一次性判离的几率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值,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应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增加一次性判离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