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将户口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的申请书需要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以及结尾等内容,要如实清晰地表达想迁回原户籍的意愿和原因。
以下为您提供一份离婚户口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申请书的示例及相关说明。
申请书示例
尊敬的[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户籍管理部门:
申请人:[姓名],性别:[具体性别],民族:[民族],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现户籍地址:[现户籍详细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将本人户口从现户籍所在地迁移回原户籍所在地[原户籍详细地址]。
申请理由:本人于[结婚日期]与[配偶姓名]登记结婚,并将户口迁至[配偶户籍地址]。后因感情破裂,于[离婚日期]经[离婚办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无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原户籍所在地有本人的直系亲属可以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支持,为了更好地照顾家人以及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申请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恳请贵所批准本人的户口迁移申请。
此致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
申请人(签名):[姓名]
[申请日期]
说明
在撰写申请书时,首先要明确接收申请的户籍管理部门名称。申请人信息部分要准确填写个人的各项信息,确保与身份证等证件一致。申请事项需简洁明了地提出迁回原户籍的请求。申请理由要真实合理,像上述示例中提及离婚后在现户籍无稳定生活等情况,能让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迁回的必要性。结尾处要表达诚恳的请求,并签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不同地区的户籍迁移政策和申请书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在提交申请书前,最好先咨询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照其要求进行撰写和准备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