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还款是否会失信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在法院判决后,担保人有能力偿还却拒不还款,就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暂时无能力偿还,通常不会直接被认定为失信。不同担保类型下,担保人的责任有所不同,判断是否失信的情况也存在差异。
担保人不还款是否会失信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看。
1、有能力还款却拒不还款
当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经法院判决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若担保人明明有足够的财产和能力偿还债务,却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担保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子女上学也可能受到一定影响等。
2、暂时无能力还款
如果担保人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一般不会直接被认定为失信。不过,担保人仍有义务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偿还债务。
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1、正常情况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还款也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失信。
2、特殊情况
如果出现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等情形,此时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若不还款,符合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的条件时,就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不同,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债权人要求还款
当债权人要求连带保证的担保人还款时,担保人若不还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若法院判决后,担保人不执行判决,就很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影响范围
因为连带保证的责任相对较重,担保人不还款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可能性相对一般保证更大,对其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也会更广泛。
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责任和风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都要谨慎对待还款义务。如果遇到还款问题,要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期限已过等复杂情况。如果你对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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