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多样,常见有按合同约定计算、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按逾期罚息利率计算等,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计算方法。
在借贷关系中,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是一个重要问题。最常见的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逾期还款利息。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利率等内容,那么通常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逾期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五,那么从逾期之日起,就按照借款本金乘以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来计算每天的逾期利息,直至还清欠款为止。这种方式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只要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当合同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视为没有利息。但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逾期利息计算一般会采用逾期罚息利率。通常是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比如上浮30%-50%。以某笔贷款为例,原贷款利率为年化5%,若逾期罚息利率上浮50%,则逾期后的利率变为年化7.5%。金融机构会按照调整后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在信用卡逾期还款方面,一般银行会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通常是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并且是复利计算,也就是利息会加入本金继续计算下一期的利息。
在计算逾期还款利息时,还需要注意起止时间。起始时间一般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次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则是实际还清欠款之日。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要根据不同的借贷主体、合同约定等具体情况来准确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