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公证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予合同经公证后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但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下,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不同类型的赠予公证在撤销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实际情况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判断。
赠予公证后通常是不能随意撤销的。赠予合同一旦经过公证,就具有了更强的法律效力,这是对赠与人随意撤销权的一种限制。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的规定。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像未公证的赠予合同那样,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随时反悔撤销。
2、公证的意义
公证是对赠予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经过公证的赠予往往是赠与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它保证了受赠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例如,在房产赠予中,如果进行了公证,受赠人基于对公证的信任,可能会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去准备接收房产,若赠与人随意撤销,会给受赠人带来损失。
3、特殊情况
虽然不能随意撤销,但在法定情形下,赠与人还是可以撤销赠予的。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赠予公证后并非绝对不能撤销,在法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这里的严重侵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例如,受赠人故意对赠与人实施暴力行为,导致赠与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因为赠予行为往往是基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良好关系和情感,如果受赠人做出严重伤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行为,违背了赠与人的初衷,赠与人有权撤销。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当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且受赠人有能力履行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比如,赠与人年老体弱,受赠人作为其子女,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但却对赠与人不闻不问,不提供生活费用和照顾,赠与人就可以撤销之前的赠予。
3、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赠予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应承担的义务,而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予。例如,赠与人将房产赠予受赠人,条件是受赠人要负责对该房产进行维修和保养,但受赠人却一直未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就有权撤销赠予。
不同类型的赠予公证在撤销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区别。
1、普通赠予公证
普通赠予公证通常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基于一般的情感、关系等进行的赠予。如朋友之间、亲属之间的赠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公证后不能随意撤销,但只要出现法定的撤销情形,赠与人就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例如,甲将一笔存款赠予乙并进行了公证,之后乙严重伤害了甲,甲就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撤销该赠予。
2、公益赠予公证
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予公证,如用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目的的赠予。这类赠予公证的撤销更为严格。因为公益赠予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赠与人一旦做出赠予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公证,就更不能轻易撤销。即使出现一些可能看似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情况,也需要更加谨慎地判断是否可以撤销,以保障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
3、附义务赠予公证
附义务的赠予公证中,赠与人撤销赠予的关键在于受赠人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例如,赠与人将设备赠予某学校,要求学校用该设备开展特定的教学活动,但学校未按照约定执行,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予。这种类型的赠予公证撤销更侧重于对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的审查。
总之,赠予公证后撤销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到多种因素和法律规定。不同的赠予情形、法定撤销情形以及不同类型的赠予公证在撤销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赠予公证撤销的纠纷,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你对赠予公证撤销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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