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调解书并非必然无效。若当事人能证明调解书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可依法申请撤销。在法律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显失公平,若认定则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后调解书自始无效。
显失公平的调解书并不当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法律规定基础
对于调解书这类民事法律行为,若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法律赋予了受损害方救济途径,即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处理,而不是直接判定无效。比如在一些合同纠纷的调解中,一方当事人可能因对法律规定不了解或者在紧急情况下,签订了对自己明显不利的调解书。
2、判断显失公平的因素
法院在判断调解书是否显失公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是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显不对等,例如一方承担了过重的义务却几乎没有相应的权利。二是造成这种不对等是否是因为一方利用了对方的不利状况,如对方处于经济困境急于达成调解等。
3、行使撤销权的后果
如果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得到法院支持,那么该调解书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就如同没有签订过该调解书一样。但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显失公平调解书被撤销需满足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撤销调解书的请求。
1、主观方面
一方存在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主观故意。比如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医疗机构利用患者家属因患者病情危急、慌乱且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情况,达成了对患者家属明显不利的调解书。
2、客观方面
在客观上,调解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明显失衡。例如在房屋买卖纠纷的调解中,调解结果使得房屋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值,且这种低价并非基于正常的市场波动,而是一方故意压低价格达成的调解。
3、时间限制
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要证明调解书显失公平,当事人需要从多方面收集证据。
1、收集相关书面材料
包括调解过程中的记录、双方交流的邮件、短信等。这些材料可以反映出调解过程中双方的协商情况,是否存在一方利用另一方不利状况的情形。比如在商业合作纠纷调解中,双方的邮件往来可能显示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调解结果显失公平。
2、证人证言
可以寻找参与调解的相关人员作为证人,如调解主持人、在场的其他人员等。他们的证言可以证明调解过程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例如在劳动纠纷调解中,在场的工会代表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急于解决纠纷的心理,达成了对劳动者不利的调解。
3、专业鉴定
对于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调解书,如涉及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等,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结果来证明调解书中确定的价值与实际价值存在巨大差异,从而证明显失公平。比如在建筑工程纠纷调解中,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与调解书中的金额相差悬殊,则可作为显失公平的证据。
综上所述,显失公平的调解书并非直接无效,而是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撤销。在实践中,判断是否显失公平、证明显失公平以及撤销调解书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在不同类型案件中是否有差异?申请撤销显失公平调解书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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