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是两种不同的婚姻状态,其法律后果主要涉及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二者在财产上通常按共同共有处理,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在婚姻关系方面,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双方不能基于夫妻关系享有相互继承遗产、要求对方扶养等权利。
1、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为无效或被撤销婚姻中的双方并非夫妻关系,所以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
2、子女抚养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所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具有鲜明特点。从婚姻效力上看,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自始无效,一经法院宣告为无效婚姻,该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1、身份关系
双方当事人不具有配偶身份,不能以配偶身份相互继承遗产,也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的扶养请求权等权利。在社会层面,双方的关系也不被承认为夫妻关系。
2、财产关系
由于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在财产处理上,不能适用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并且,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3、对子女的影响
虽然婚姻无效,但子女是无辜的。子女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就会产生与婚姻无效类似的法律后果。
1、婚姻效力追溯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与婚姻无效一样,双方的婚姻状态回溯到结婚登记时就不存在。
2、财产分割
同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为可撤销婚姻往往存在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结婚,所以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
3、子女权益
子女的权益不受婚姻被撤销的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义务依然存在,子女仍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综上所述,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涉及婚姻关系、财产、子女等多个重要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涉及到诸如债务承担、名誉权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方面存在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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