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补偿款已成为不少家庭的收益来源。但当涉及到夫妻离婚时,对于拆迁赔偿款的分割问题往往会引发争议。本文将详细介绍离婚时拆迁赔偿款的划分原则,希望对有此疑问的读者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拆迁赔偿款分割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分割:
1.
婚后取得:
拆迁补偿款是在婚后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权分割。
2.
产权登记:
如果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如果能证明拆迁补偿款主要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可以主张返还相应份额。
3.
出资情况:
对于婚后购买的拆迁房屋,出资多少决定了分割比例。如一方出资较多,分割时可多获得相应份额。
二、拆迁赔偿款是否包括增值部分
由于拆迁补偿款通常包含房屋价值的增长部分,离婚时是否分割增值部分也备受关注。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中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程度进行分割。
1.
婚前房屋:
如果房屋是婚前购买的,增值部分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
婚后房屋:
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或根据出资比例分割。
三、离婚时拆迁赔偿款分割的特别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拆迁赔偿款的分割也会有不同的规定:
1.
夫妻一方婚前获得拆迁补偿款:
如果拆迁补偿款是在双方结婚前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
夫妻分居后再获得拆迁补偿款:
如果夫妻双方已分居,后续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3.
一方自愿放弃分割:
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权利,以补偿另一方在婚姻中的付出或其他原因。
以上就是离婚时拆迁赔偿款分割的相关规定。拆迁赔偿款的分割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判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