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下通知不赔偿强拆怎么办
房屋强拆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现如今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在公然违背国家法律,对无辜群众的房屋进行强拆。遇上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遭遇强拆行为后,我们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对房屋强拆现场拍照、摄像,收集见证人证言,并准备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应当依法进行,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向被征收人发出征收决定公告,并给予被征收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并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不进行公告,也不进行赔偿,就强行拆除房屋,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被拆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除决定,并赔偿损失。
被拆除人还可以向监察部门、纪检部门举报政府违法强拆行为,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面对违法强拆行为,被拆除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提起诉讼、举报等方式,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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