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起诉欠款人,法院一般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的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成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这意味着,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并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限为7日,该期限自法院收到完整起诉材料之日起计算。
立案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起诉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起诉时需提交的核心材料包括:欠条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需载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原告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若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法院通常会当场登记立案,或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完成审查并通知立案。
若起诉材料存在欠缺,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一次性告知原告需要补正的内容,并明确补正期限。原告在补正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后,法院会在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7日内再次审查。补正材料的过程可能会延长实际立案时间,但补正本身不占用法定的7日审查期,而是从补正完成后重新起算7日。
此外,管辖法院是否正确也会影响立案效率。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原告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此时需重新向正确法院提交材料,导致时间增加。因此,起诉前确认管辖法院可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需注意的是,立案阶段法院仅审查起诉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是证明“事实理由”的重要证据,但立案阶段不要求对欠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这些属于后续审理阶段的内容。只要欠条能初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通常不影响立案。
立案成功的标志是法院送达《立案通知书》,并通知原告在指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原告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会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原告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上诉。
综上,在材料齐全、管辖正确的情况下,起诉欠款人一般可在7日内完成立案;材料需补正或管辖有误时,立案时间会相应延长,但补正后仍会在7日内审查完毕。建议起诉前提前准备齐全材料,并确认管辖法院,以最大限度缩短立案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