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发明专利侵权情况,首先要收集证据,明确侵权事实和损失情况,然后可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维权。行政途径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司法途径则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还需了解侵权判定原则和可能的赔偿计算方式等相关知识,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当发现发明专利被侵权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收集证据
证据是维权的关键。要收集侵权产品或方法、相关销售资料、宣传材料等,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同时,收集自己专利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以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还需收集因侵权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如销售量减少、利润降低等方面的数据。
2、协商解决
可以尝试与侵权方进行沟通协商,向其表明自己的专利权利和侵权事实,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协商解决的好处是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签订和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纠纷可以得到快速解决。
3、行政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司法途径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判定发明专利是否侵权时,有以下重要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
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只有当被控侵权物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完全一致,或者被控侵权物的技术方案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时,才能认定侵权成立。
2、等同原则
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比,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上基本相同,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也应认定为侵权。等同原则是对全面覆盖原则的补充,旨在防止侵权人通过简单的替换或改变来逃避侵权责任。
3、禁止反悔原则
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范围作了限制、放弃或修改的,在侵权判定时,不得将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一原则是为了维护专利权利要求的稳定性和确定性,防止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和侵权诉讼中采取前后矛盾的立场。
确定发明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有多种方式。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3、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处理发明专利侵权问题时,涉及到证据收集、判定原则、赔偿计算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还可能会遇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认定、侵权产品的来源追查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发明专利侵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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