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支付责任主体与费用项目相关。一般而言,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职工发生工伤后,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及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明确支付责任主体,能保障职工在遭遇工伤时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和救助。
工伤保险的支付责任主体并不单一,需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来确定。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了大部分的工伤费用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能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训练。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时,这笔费用可以减轻其生活负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支付责任。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若职工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较多,对工伤职工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1、医疗康复类费用
包括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康复费用有助于工伤职工恢复身体机能,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
2、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对于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职工,如假肢、矫形器、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相关的配置费用。这能提高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3、伤残待遇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为这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了长期的生活保障。
4、工亡待遇费用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费用能在职工不幸因工死亡后,为其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用有明确的标准。
1、工资福利标准
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福利标准是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支付期限一般至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为止。
2、伤残津贴标准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是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数额也越高。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的支付涉及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不同的费用项目有不同的支付主体和标准。了解这些内容,能让工伤职工清楚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保险支付流程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会有什么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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