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不给交社保时,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可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者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按法定程序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公司不给交社保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步骤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决
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公司未缴纳社保的问题,并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社保。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2、书面通知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表示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采用邮政快递等可查询的方式送达,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这样可以确保通知送达的时间和内容有明确的记录。
3、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后续维权
若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不配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因公司不给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获得相应的赔偿。主要赔偿就是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是从劳动者入职该公司开始,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为止。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 3 年,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 3×5000 = 15000 元。
2、不满一年的情况
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工作了 8 个月,月平均工资 4000 元,经济补偿就是 1×4000 = 4000 元;若工作了 3 个月,月平均工资 3000 元,经济补偿就是 0.5×3000 = 1500 元。
3、工资基数的确定
月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社保补缴
除了经济补偿外,公司还需要为劳动者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相应时间段的社保。
在因公司不给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时,有许多方面需要劳动者注意。
1、证据收集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可证明未缴纳情况)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能够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2、通知方式
如前文所述,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要以合适的方式送达公司。不能只是口头告知,否则可能在证明通知送达时间和内容上存在困难。采用邮政快递等可查询的方式,能确保有明确的送达记录。
3、法律程序
劳动者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在与公司协商、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仲裁等环节,都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申请劳动仲裁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4、工作交接
即使是因公司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可以避免公司以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支付经济补偿。
当公司不给交社保时,劳动者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证据、按法定程序操作等。还有很多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该如何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转移手续如何办理等。如果您在处理这些法律问题时遇到困难,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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