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主要询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是我国法律第几次作出规定。在我国,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此后法律不断完善,在民法典等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明确了性骚扰的民事责任等内容,从不同方面为禁止性骚扰、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是在 2005 年。2005 年 8 月 28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该决定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这次修订在原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基础上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条文,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这一行为进行禁止。
1、立法意义
这一规定具有重大意义,它填补了我国在性骚扰方面的法律空白,为妇女在面对性骚扰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护。它体现了法律对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视和保障,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平等的社会环境。
2、后续发展
此后,我国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和细化对性骚扰的规定。2020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性骚扰的认定、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包括妇女在内的受害者的保护。

我国法律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最初在 2005 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前,虽然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性骚扰案件,但并没有明确“性骚扰”这一概念。
1、初步确立
2005 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这使得性骚扰问题正式进入法律视野,为妇女维权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条文支持。
2、逐步细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性骚扰问题认识的加深,2020 年《民法典》对性骚扰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这进一步明确了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和单位的义务。
我国法律从不同角度对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作出了规定。除了前面提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外,其他一些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相关内容。
1、《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除了明确禁止性骚扰外,还规定了妇女在受到性骚扰时的投诉途径,即可以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同时,该法还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2、《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从民事责任的角度对性骚扰进行了规制。它明确了性骚扰的行为方式,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并且规定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还强调了单位的预防和制止义务,促使单位在预防性骚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其他相关规定
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对性骚扰问题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在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方面经历了从首次立法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为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越来越有力的保障。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把握、单位未履行预防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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