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结婚不能宣告婚姻无效,但可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被胁迫结婚不能宣告婚姻无效,但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意味着被胁迫结婚并不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范围内。
1、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法律赋予受胁迫方的权利,以保障其婚姻的自愿性。
2、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一旦婚姻被撤销,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被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有明确的时效规定。这是为了促使受胁迫方及时行使权利,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法律秩序。
1、一般情况下的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若胁迫行为在2023年1月1日终止,那么受胁迫方需在2024年1月1日前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人身自由受限情况下的时效
如果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是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比如,受胁迫方在2023年3月1日恢复人身自由,那么其应在2024年3月1日前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若超过这个时效,受胁迫方将丧失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
被胁迫结婚撤销婚姻后,财产分割有相应的规则。由于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无效,财产分割不能按照合法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进行。
1、当事人协议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如何分割财产。例如,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出资情况、生活需要等因素进行协商。
2、法院判决
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在被胁迫结婚的情况下,受胁迫方通常属于无过错方。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财产的贡献等,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综上所述,被胁迫结婚不能宣告婚姻无效但可撤销,同时撤销婚姻有时效规定,撤销后财产分割也有相应规则。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胁迫证据的收集、撤销婚姻的具体程序等问题。如果您在婚姻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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