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在主体、客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侵犯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二者量刑依据的法律条文也不同。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准确认定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存在诸多区别。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1、客体方面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法律依据和量刑
二者量刑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不同。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量刑,挪用资金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量刑。不同的罪名,其量刑的标准和幅度有很大差异。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主体认定上有显著差异。挪用公款罪主体资格的认定至关重要。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界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要看其是否履行着国家管理职能等。对于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要审查委派的手续、委派的目的等要素。若主体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要求,即便实施了类似挪用行为,也不能认定为此罪。
1、挪用资金罪主体的特征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涵盖了各种性质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等。其他单位的范围也较为广泛,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这些主体在单位中的职责和权限不同,但只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2、主体差异对定罪的影响
主体的差异直接影响定罪。如果将主体认定错误,会导致罪名认定错误。例如,将公司普通员工的挪用资金行为错误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就会造成司法不公。所以准确区分主体是正确定罪的关键。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量刑上存在明显区别。挪用公款罪的量刑相对较重。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量刑差异的原因
量刑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两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和社会危害性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社会危害性更大,所以量刑更重。而挪用资金罪主要侵犯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量刑相对较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在主体、客体、量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比如,不同主体实施类似行为该如何准确认定罪名,不同情节下量刑的具体考量因素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与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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