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收停车费属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类型,可能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从民事角度来看,私自收取停车费往往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如果停车场地属于他人合法所有或管理的区域,比如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或相关管理方授权,个人私自划定停车位并收费,这侵犯了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返还已收取的不当得利,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从行政角度而言,私自收停车费可能违反《价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价格法》,收费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和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乱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行收取停车费,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