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儿子的房子是否可以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儿子严重侵害父母权益等,父母可行使撤销权要回;若已完成过户且无撤销情形,一般不能随意要回;若以附条件赠与方式,儿子未履行条件,父母也能要回。
父母给儿子的房子能否要回,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1、赠与的撤销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若房子还未过户给儿子,父母通常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若房子已经过户,在以下法定情形下,父母也可撤销赠与。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儿子对父母实施暴力伤害等行为;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未完成过户
在未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前,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反悔并收回房屋。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则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3、附条件赠与
如果父母是以附条件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儿子,当儿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条件时,父母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父母赠与儿子房子后,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要回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权益
这里的严重侵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等。比如儿子为了争夺财产故意伤害父母,或者恶意转移父母的其他财产等。这种情况下,儿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也损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父母撤销赠与的权利。
2、不履行扶养义务
如果儿子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比如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儿子有能力却拒绝提供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必要的生活保障。这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父母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若父母在赠与房子时与儿子约定了一定的义务,如儿子要负责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等,而儿子没有履行该义务,父母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子。
一般来说,房子已经过户给儿子后,要回有一定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
1、符合法定撤销条件
如前面所述,当出现儿子严重侵害父母或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时,即便房子已经过户,父母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撤销权行使,赠与行为自始无效,父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儿子返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2、协商解决
父母也可以尝试与儿子协商,若儿子愿意配合,双方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将房屋重新过户回父母名下。但这种情况往往需要基于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
3、无撤销情形
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且儿子不同意返还房屋,那么父母很难要回已经过户的房子。因为过户后儿子成为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父母给儿子的房子能否要回,要综合考虑赠与是否完成、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赠与是否为家庭共有财产、各方的证据情况等相关问题。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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