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无证上岗出了事故,涉及多个层面的处罚。对于涉事单位,可能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对于无证上岗的电工个人,可能会被处行政拘留;若事故构成犯罪,相关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单位的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因电工无证上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可能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事故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对电工个人的处罚:无证电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如果电工无证上岗引发的事故后果严重,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