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即取保候审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缴纳保证金。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也就意味着此时相关人员可以申请缴纳保释金办理取保候审。
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对于这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平时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例如,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初犯且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就有可能被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
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当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间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时,可以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时,需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缴纳保释金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