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它是一种民事合同。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时,另一方是有权利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即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比如拒绝按照协议分割财产,或者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等,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时,需要注意收集和准备相关的证据。例如,离婚协议书的原件,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约定;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以证明财产的具体情况;子女的出生证明、教育费用支出凭证等,以证明子女抚养相关费用的情况。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通常会判决违约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如果违约方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以保障生效判决得以执行。
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在离婚协议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