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不拴的狗是否算逃逸需要分情况判断。若狗属于有主物,且造成狗受伤或死亡,撞狗者明知发生该事故,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一般会被认定为逃逸;若狗是无主的,通常不存在逃逸的问题;若撞狗者并不知情发生了撞狗事故而离开,也不构成逃逸。
从法律角度来看,狗属于其主人的财产。当车辆撞到不拴绳的狗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否构成逃逸。
如果狗是有主人的,在撞狗后,驾驶人意识到发生了碰撞且知道撞到的是他人的狗,却没有停车处理,而是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种行为就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特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撞狗行为造成了他人财产的损失,驾驶人有义务停车并与狗主人协商解决赔偿等事宜。例如,在一些城市道路上,司机看到自己撞到了一只未拴绳的宠物狗,但是害怕承担责任,直接开车走了,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若狗是无主的,也就是没有明确的主人对其拥有所有权,那么撞狗行为通常不会涉及到对他人财产的损害赔偿问题,也就不存在逃逸的说法。比如在一些偏远地区,撞到了一只流浪狗,由于无法确定其归属,一般不构成逃逸。
若驾驶人在撞狗时并不知情发生了撞狗事故,比如狗突然窜出被车辆轻微碰撞,驾驶人在车内没有明显感觉,正常驾车离开,这种情况由于驾驶人主观上没有逃避责任的故意,所以不构成逃逸。不过,在实际判断时,可能需要通过监控、证人等证据来证明驾驶人是否确实不知情。
判断撞了不拴的狗是否算逃逸,要依据是否有主、驾驶人主观是否明知以及是否有逃避责任的行为等多方面来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