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判定后,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来规定多久可以变更抚养人。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抚养人。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变更,另一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如果是双方协议变更,只要双方自愿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影响,那么随时都可以进行变更。这种方式相对简便快捷,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后,就可以按照协议履行。因为抚养权本质上是为了保障子女的权益,当父母双方都认为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更好时,法律是允许这种协商变更的。
若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也就是说,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无论距离抚养权判定过去了多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例如,原本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突然患上重大疾病,无法再像以前一样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判定后,变更抚养人没有时间上的硬性限制,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变更的条件和理由。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诉讼变更,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在更有利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