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拘留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整个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在被拘留后、逮捕前办理取保候审相对容易。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经侦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通常在被拘留后的较短时间内,比如几天到几周内,如果能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办理成功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因为在拘留初期,案件的侦查还在进行中,证据尚未完全固定,此时如果能提供充分的材料证明犯罪嫌疑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不干扰侦查等,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提请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再办理取保候审的难度会相对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办理,只要出现符合取保候审的新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突发严重疾病等,依然可以申请。经侦拘留后办理取保候审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来确定能否成功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