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几天退房押金不退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提前退房押金不予退还,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东不退押金有一定合法性;若没有相关约定,房东无故不退则不合法。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押金的作用主要是保障房东的相关权益,比如防止租客损坏房屋内物品、拖欠水电费等。当涉及提前退房押金是否退还的问题时,首先要依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
有约定的情况:如果租赁合同里清晰写明,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没收押金,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租客小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退房押金不退,小张因个人原因提前几天退房,此时房东按照合同约定不退还押金,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无约定的情况:要是合同中没有关于提前退房押金处理的相关约定,那么房东不能随意扣留押金。在租客提前退房时,只要租客没有损坏房屋内设施、没有拖欠费用等违约行为,房东就应当退还押金。比如,小李提前几天退房,房屋内物品完好,水电费也已结清,房东却以提前退房为由拒绝退还押金,这种做法就缺乏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此时,租客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合同有提前退房押金不退的约定,但如果该约定显失公平,租客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提前几天退房押金是否退还需要综合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