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四个月小孩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四个月大的小孩尚处于哺乳期,从生理和心理需求来看,由母亲抚养更为适宜。
母亲在这个阶段能够给予孩子更细致的照顾和关爱,满足孩子的哺乳需求,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而且,孩子在这个时期对母亲的依赖感也更强,跟随母亲生活能为其提供相对稳定和熟悉的成长环境。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如果母亲存在某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但这种情况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并且要确保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虽然法律原则上倾向于将四个月大的孩子判给母亲抚养,但具体的抚养权归属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裁决,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