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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2025-10-13 0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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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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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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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时效的起算点至关重要。通常来说,当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并且明确侵权人是谁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当场受伤并知晓肇事方,那么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受害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调解、仲裁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等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况,诉讼时效就会中止,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在遇到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受害人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赔偿,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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